要紧事
从5月份开始
用人单位会发现
失业保险费的支出再次下降了!
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增强企业活力,促进就业稳定,根据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7〕47号)精神,我市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。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%降为0.5%,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,仍为0.5%。预计2017年度将为用人单位减负近6.7亿元,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。
这已经是近三年来第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了,2015年由3%下调到2%,2016年从2%下调到1.5%。
一张表读懂失业费率
Q1:连续第三次降费率是为什么呢?
一句话,放水养鱼,为稳增长、促就业提供支撑!
Q2:会不会影响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呢?
不会!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科学测算、充分论证,所以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,更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!
来源:杭州人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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